
记录和一通通话录音,成了谭冬律师首次独立办理民间借贷案的关键证据。原告甲某称,曾向被告乙X、丙X夫妻出借10万元,多次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被告则提出无债权凭证、借款不合理、超诉讼时效等抗辩。
接案第1天,谭冬开始收集证据。他仔细查阅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发现两笔合计10万元的转账分别于指定日期转入被告丙X账户。为了进一步证实借贷关系,他多次与原告沟通,获取了双方的通话录音。同时,他还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被告夫妻关系证明。
准备第3天,谭冬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他将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和夫妻关系证明等证据进行分类,制作成证据清单,并撰写了详细的代理词。在代理词中,他明确指出原告与被告乙X存在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原告已完成出借义务,被告丙X作为乙X的配偶,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庭审当天,谭冬沉着应对。在法庭调查阶段,他向法庭提交了整理好的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说明。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他逐一进行反驳。他指出,虽然原告没有债权凭证,但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案涉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原告可随时催告还款,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未能举证证明案涉款项为抵扣案外人欠款,且其提交的证据与庭审自认事实相互矛盾,抗辩理由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采纳了谭冬的代理意见,判令被告乙X、丙X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若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保全费全部由二被告承担。
结案后,谭冬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胜诉的关键,要善于从细节中寻找突破。”这次经历让他在后续的办案中,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尤其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会更加关注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的获取和运用。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百件,在刑事及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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