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耕两领域,积累丰富经验
陈颖律师自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相关案件就有四百余件。作为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身兼第五届济宁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济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其在法律界的地位可见一斑。她不仅熟悉刑事辩护中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等案件,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多个环节有着深入的了解。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某某实施,并让其借用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超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某某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论证。她指出,吴某某虽借用劳务公司名义,但实际上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工作,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拆分合同的方式并不能改变吴某某实际施工人的事实,且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
刑事辩护,多维度策略为当事人减负
在张某某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张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后,通过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参加庭审等方式,围绕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等情节展开辩护。她指出张某某并非犯罪活动的主要人物,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将原拟判处罚金从12000元降低至6000元,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刑罚后果。
多领域展现实力,赢得广泛信任
除了上述案件,陈颖律师在习甲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通过详细了解当事人情况,向公检机关发表辩护意见,使得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最终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在司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中,陈颖律师系统分析案件,指出部分指控已过追诉时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成立,最终公诉机关对司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执业十二年来,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不仅获得了委托人的认可,还赢得了来自不同立场当事人的信任。她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持续深耕刑事辩护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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