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常见法律误区来看,很多劳动者认为只要存在加班情况就能拿到加班工资,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可直接通过仲裁解决,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受到侵害,如工资拖欠、加班工资未支付、不合理的停工待岗等问题。杨权法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从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劳动工伤等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
在第一个案例中,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申请人为武进区牛塘一x金副食品经营部,委托杨权法律师处理。申请人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问题与被申请人产生争议,于2025年10月10日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双方对于各项费用的数额存在较大争议,证据收集困难,且双方情绪对立严重。杨权法律师首先通过与经营部负责人沟通,收集了员工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然后,将这些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搭建起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经营部在工资支付和加班安排上的合理性。在庭审策略上,杨权法律师提前准备了详细的代理词,明确焦点在于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在庭审中,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调解的可能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申请人调解款8000元,该款项包含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全部费用。这一结果避免了双方进一步的法律纠纷,为经营部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第二个案例是劳动者与公司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案件,劳动者委托杨权法律师维权。劳动者于2017年9月8日入职,在职期间每日工作超12小时,存在加班情况。2024年11月30日,劳动者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随后经历了停工待岗等情况。2025年1月7日,劳动者以被申请人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四项诉求。被申请人辩称已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劳动者系主动离职等。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加班证据难以收集,被申请人对于待岗理由的陈述前后矛盾,且劳动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工资提出异议。杨权法律师通过收集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收入纳税明细、视频光盘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加班情况和被申请人的待岗不合理。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将各项证据进行关联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庭审策略上,提前准备好应对被申请人抗辩的材料,焦点在于待岗的合法性和加班工资的计算。在庭审中,针对被申请人的辩称进行有力反驳,要求仲裁委对被申请人的待岗理由进行调查。最终,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74039.4元,虽然驳回了加班工资诉求,未休年休假诉求不予理涉,但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杨权法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庭审策略。在面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时,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双方的进一步矛盾;在需要仲裁的案件中,能够充分收集证据,搭建完整的证据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为劳动者和企业在劳动纠纷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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