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杨是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权益合伙人、涉外事业部主任,同时也是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还是中国农工X主党员。他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山西工商学院,硕士就读于杜伊斯堡埃森大学,还在华东政法大学在职深造。
他踏入法律行业后,迅速崭露头角。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公司民商案件占比约80%。在涉外法律顾问、民商、刑事等领域,都留下了他精彩的办案足迹。
有一起继承纠纷案令人印象深刻。原告A与被告B、C是兄弟姐妹,父母去世后,被告B作为监护人掌控了全部财产且未公开。原告曾就部分遗产起诉获调解,但仍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未分割,于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66万余元。被告B辩称钱都用于各项支出,已无遗产。徐正杨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多年银行流水,逐笔核算出被告取款140余万元。针对被告主张的各项支出,他逐项质证,成功剔除虚高的丧葬费等不合理主张,还准确区分了遗产与抚恤金的性质。最终,法院认定被告取款剩余的112,210元为遗产,原告A分得37,403元。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徐正杨在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上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刑事辩护方面,徐正杨也毫不逊色。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X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接收转账并取现。公安机关指控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如退赔被害人可适用缓刑。徐正杨提出被告人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未达起诉条件应不起诉的意见,虽未被采纳,但为量刑协商创造了空间。他精准整合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多项从宽情节,积极推动被告人退赔12,000元。最终,法院采纳了相关从宽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还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A作为网站代理,通过挂载淫秽网站链接违法所得16万余元。徐正杨精准论证A系从犯,将法定刑从三年以上降至三年以下。他全面整合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在公诉建议一年十个月的基础上,又为当事人争取减刑两个月。虽然适用缓刑的意见未被采纳,但实刑一年八个月的结果,已经是在法定刑幅度内的大幅减轻处罚。
徐正杨始终秉持“以法为据,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无论是复杂的民商案件,还是棘手的刑事案件,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未来,他还会在法律领域书写更多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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