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诉讼时效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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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商法诉讼时效为20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如果出现本身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过或者不需要诉讼的情况下最基本的诉讼时效是为一年的。
民商法诉讼时效

我们都知道每件事都有他的时效性,法律也讲究时效性。通俗的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就是法律即是严肃的也是讲究时效性的。例如,民商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这里所说的诉讼时效就是指维持的时间,是代表有需要请求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请求的请求权利在法定期间来说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构成民事法律的基础性质的,这个目的就是在于能够便于督促当事人的及时行使权利

因为也要避免由于长期的不适当做法不适当行权,从而导致法律的时效性不稳定的发生。 我们试着想下,如果没有规定好诉讼时效,这个规定在实行期间是不是不会稳定?是不是会对我们需要办理诉讼的不公平呢?所以如果时效过长或者过短都会对我们的当事人,或者义务人因为犯了一些不必要的行为从而承受不知名的因素不知名的影响。所以规定好民商的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 。

根据我国的民法总则里面也有提及到,最长的诉讼时效依然为20年,不得超过20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20年前提认为是指延长最长的诉讼时效,如果本身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过或者不需要诉讼的情况下最基本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在真的基于某种原因某种因素不得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在出现诉讼中断开始的6个月内继续计算。

如果需要整个诉讼都要停止,就会由停止的那天开始算起。这里会在握过的民法总则会有相对应的详细介绍。为什么要添加时效性以及中断之后怎么处理呢?

这都是为了保障我们能在享用这个权利时,不会受到损害而作出的。这样说来就是为了对我们合法权益人的一种保障,一种合理的权益保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民商法诉讼时效为20年,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如果出现本身诉讼时效没有中断过或者不需要诉讼的情况下最基本的诉讼时效是为一年的。这个需要我们作为国家公民都应该知晓的时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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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认为,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故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自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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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的主张,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从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那么甲企业于1999年2月向人民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这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显然是不利的。而且,主张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自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即是要求当事人在民事行为设立时起,就应当熟知法律的明确规定,对所进行的民事行为能否受法律的保护,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有准确的判断。但实际上,很多民事行为属有效、无效抑或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法学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尚且存在诸多争议,却要求民事主体在订立民事行为时便能准确判断,无疑是一种苛求。因此,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不应自无效行为发生时起计算。
第二种观点虽然在司法实务中经常被采用,但是,其认为无效民事行为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财产返还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实质上是将无效民事行为等同于有效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既然无效,当中的关于义务履行期限的约定亦属无效,故不能以之作为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标准。而第三种观点的理由则比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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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认为,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故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自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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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效民事行为效力的判定本身是个法律问题,其效力是由人民和仲裁机构等确认的,在被确认为无效之前,除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或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一般都认为该民事行为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民事行为发生(如上述例子中无效合同的签订)之日起,即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显然是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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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果合同协议或者借条借据上约定还款日期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咋办借款到期不还是出借方最担心的事情,不能及时回款有时是借款人没有了偿还能力,有时是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那么依法解决借贷纠纷是出借方最后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好办法了。如果采用了依法解决借贷纠纷的方式,就一定不要忽略诉讼时效的重要性。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往往有特殊的关系,出借方有时碍于情面或者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困难而没有及时主张债权,严重的甚至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得到法律保护的机会。民间借贷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出借人对贷款的风险防范不足。出借人贷款时对欠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的目的和用途也都缺乏足够的分析。等到还款的时候往往找不到贷款人,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有没有时效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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