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有新规定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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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将债务转给别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一些相应的新的规定,包括这个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不可以转给别人的规定以及欠钱的这个人如果不认可这件事情的时候要怎么办。
债权债务转让有新规定了吗

据我们了解,如果借出钱的这个人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而想把这部分钱给另外一个人,这样的情况是被允许的,但他要告诉向他借钱的这个人以后还钱的时候要还给另外的那个人。将债务转给别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一些相应的新的规定,包括这个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不可以转给别人的规定以及欠钱的这个人如果不认可这件事情的时候要怎么办。

第一、让其他人代替自己还向别人借的钱要求。有相关的条例明确的规定了,如果想让别人代替自己还钱,那么这件事是必须要让借自己钱的人知道的。

1、一般情况下向别人还钱都是可以由其他人代替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就是如果在合同上已经写明这笔钱只能由借钱的这个人来还,那就是不可以有人代替的。如果已经确定可以由他人代替,那就要把最开始借钱时所签的那份合同销毁,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还钱的这个人就变成了所要代替的这个人。

2、这种转移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部的,一种是部分的。全部的就是说原来要还钱的那个人已经没有了需要在还钱的义务,可以由代替他的这个人接下所有的还钱任务。部分的就是说原来要还钱的人并没有完全的不用承担还钱的这份义务,而是有另外一个人的加入,由原来的人和加入的这个人两个人来共同承担。不管是这两种其中的哪一种,都需要在做这个决定之后签订一份可以进行转让的新的合同,借出钱的这个人是知道这份合同的,它才可以起到作用。因为还钱的人因欠别人的钱所以必须要做这件事,并且借出钱的人是否知道这份合同是会影响到他自己的一些权益的,他必须要知晓这件事情也是对他本身的一种保护。

第二、在有一些情况存在的时候,是不可以转移给别人的。

1、在想要转让给别人这个要求提出来之前,双方就已经定下来不可以随意的转移给别人的这个要求。

2、有时在借钱时候所签订的这个合同它本身的要求就是在法律上所不能转让的,这种情况是和借出钱的这个人的本身有密切的联系的,可能是因为他们双方之间没有很好的相信对方。例如,老板和打工的人之间的一种关系等。

3、在法律上已经明确清晰的表示出不可以进行转让的。法律的要求是自然要遵守的,所以如果法律要求了,即使是签订了转让的相关合同,这个合同也是没有作用的。

第三、如果借钱的人不同意将钱还给别人的时候要怎么办?只要接借出的人有这个要求,他就是有权利自己来转让的。借钱的这个人的相反意见是没有用的。除非是合同上的一些本身要求以及在法律上的一些相关的约定,剩下的情况都可以由借出钱的这个人自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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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方同意将乙、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确定的丙方对乙方的债务转移给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甲方承诺:
(一)根据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确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对乙方的所有债务,并自愿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成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协议生效前办妥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及保险等需要变更的其他事项。
(三)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一)甲方贷款证复印件
(二)甲方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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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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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同学做生意资金周转不顺利,借了我两万元,现在电话也不接,我不知道如何讨债,请问债权债务转让有新规定了吗
[律师回复]
一、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合同义务转移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合同法中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1、广义的合同义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
二是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并未达成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并不由此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是自愿替代债务人履行合同。
因此,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是指狭义上的合同义务转移,即债务承担的情况,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转移。
2、就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
一是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
二是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
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因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合同一方在债务转让时,应当严格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实施,以免为自己留下后患。
对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律条文如上所述,由于在生活中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形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因此必须要有必须的法律流程,这样才能够减少一些隐患,可以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更好的实现。这方面的内容我们还是有必要进行相应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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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是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是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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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股东转让新股东,新的股东要偿还债务吗
[律师回复]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点也是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也对公司承担相应的义务,达成股权转移协议后应当及时的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防止法律风险。
完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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