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雨薇自2017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刑民交叉领域。在江苏省无锡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闵X主要经营票据业务与资金拆借业务。2022年,闵X向多家企业实际控制人出借资金,因对方未如期还款,导致自己对资金方出现约2.45亿元本金缺口及2800余万元利息缺口。为维持资金链,闵X采取“拆东补西”“借新还旧”方式拆借资金。2022年6月至8月,闵X在自身资产约700万元、经营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以真实存在的银行解质押业务为名向被害人拆借资金。侦查机关认为,闵X在四笔业务中,借款超实际所需、部分资金未用于约定业务、业务回款未优先偿还被害人,涉嫌合同诈骗罪。
闵X最初掌握的证据可能有银行解质押业务的相关资料,以证明业务真实存在,但缺失能有力证明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和具备履约能力的关键证据。
胡雨薇律师介入后,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展开证据补强。她收集了闵X所依据的银行解质押业务的真实材料,证明业务并非虚构;梳理闵X的资金往来记录,展示其虽有“拆借还旧”行为,但始终在维持经营并部分偿还资金,并非恶意挥霍或逃匿;还整理了闵X部分资金虽未严格用于约定业务,但最终通过其他渠道向被害人进行偿还的证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以闵X借款超实际所需、资金用途偏离等理由进行质证。胡雨薇律师则回应,闵X的业务是真实的,虽资金运用有问题,但不能就此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违约原则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当轻易上升为合同诈骗罪。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后,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闵X不起诉。
胡雨薇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案件是否有真实业务基础,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分析资金用途和偿还情况,以此来确定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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