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静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启法律职业实习生涯,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600余件,擅长婚姻家事、劳动工伤等领域。在这起婚内财产不当赠与维权案中,将完整还原原告方的诉讼主张、举证依据与法律适用观点,被告方的初始诉讼优势与核心证据缺口,代理律师的全链条抗辩策略,庭审中的关键攻防交锋环节,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以及从本案中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
原告与丈夫系合法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与婚外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瞒着原告分两次合计出资40.8万元为第三者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其名下。丈夫去世后,原告发现该笔大额财产被擅自处分,多次与第三者协商返还无果。原告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认为丈夫基于婚外情擅自赠与大额财产,既侵犯配偶财产权,又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自始无效,遂委托姜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返还40.8万元。
被告方的初始优势在于有“自愿赠与、共同生活付出”等理由进行抗辩,且房产已登记在自己名下。证据缺口在于难以证明赠与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以及难以证明所谓的“共同生活付出”与赠与财产之间的关联。
姜静律师选择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向切入。针对原告的主张,律师全面收集购房收条、转账记录、房产档案、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穿透“阴阳合同”,精准锁定真实赠与金额及资金来源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同时,紧扣《民法典》第153条和第1062条,明确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庭审中,被告以“共同生活付出、代为偿债”等理由进行抗辩。被告拿出一些生活费用的支出记录和所谓的债务凭证作为证据,称这些都是与原告丈夫共同生活的付出以及代为偿还的债务。姜静律师回应称,这些证据无法证明与赠与的40.8万元财产有直接关联,且丈夫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的观点,全额支持原告诉求,判决第三者返还40.8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紧扣法律规定,明确赠与行为无效;全面收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被告不合理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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