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抚养费包括哪些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民法典》
第1085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1067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抚养费问题,国家的有关法律会给出详细的规定,毕竟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国家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因此自己需要多加了解具体的情况,这样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更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处于合理的方式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抚养费的问题在离婚后是各项环节处理的必须,自己需要积极的践行的有关的规定,只要自己积极的了解相关的法律条例才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有关的当事人学会有效的准备有关的资料,否则在程序的操作上的会有不小的麻烦,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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