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司法领域,复杂案件的辩护工作充满挑战,而张卫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疑难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辩护能力。
张卫平律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拥有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执业8年来已承办上千件疑难复杂案例,部分案例裁判文书网可查,多个案例观点被各级法院采纳并纳入最高院裁判规则。
以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为例,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5年6月10日被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在这个案件中,核心争议在于郭某某的行为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张卫平律师作为郭某某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全面了解案情后,判断该案情节显著轻微。他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向办案机关提出郭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最终,公安机关认定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这充分体现了张卫平律师在侦查阶段“审前辩护”的重要价值,避免了当事人被移送审查起诉,也让当事人避免留下犯罪记录。
在彭某某诈骗案中,被告人彭某某诈骗数额达一定金额,在全部退赔并取得部分谅解、具有坦白情节的情况下,辩护人提出的“减轻处罚”意见是否成立以及如何确定最终的从轻处罚幅度成为核心争议。张卫平律师担任彭某某的辩护人,提出彭某某系初犯、偶犯,有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虽然“减轻处罚”意见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未被采纳,但他关于全部退赔、取得谅解等核心从轻情节的论证,为彭某某争取到了法定刑内的较轻刑罚,实现了有效辩护。
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同样展现了张卫平律师的辩护智慧。王某某因持啤酒瓶砸击他人头部致被害人轻伤二级,案件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某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张卫平律师提出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被告人与被害人已达成和解,赔偿到位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缓解;王某某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王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辩护意见。这些意见被法庭充分采纳,最终王某某被依法宣告缓刑。
张卫平律师在这些复杂刑事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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