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满怀期待的加盟生意,最后竟成了一场噩梦。他交了60万加盟费,本想着能在教育行业大干一场,可现实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2017年9月3日,李XX与北京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XX公司授权他在北京石景山某区域开展青少年儿童辅导教育活动,李XX不仅缴纳了60万加盟费,还按照公司要求购买办学基础用品、承租经营场所、支付租金、装修费等一系列费用,并成立了公司,于2017年12月正式开业。
然而,李XX根本不具备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条件,无法合法开展课外辅导教育培训,合同目的无法实现。XX公司员工在明知李XX对校外培训政策不了解,且自身都不具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诱骗他签订合同。而且,XX公司及其授课老师、销售人员违规操作,拒绝开具发票、在教师费用上挣差价、管理混乱导致课时数据虚高,还鼓动家长退费,让李XX的损失不断扩大。
XX公司却不这么认为,他们答辩称已将品牌授权给李XX,是李XX违约,还发出了解除函,合同已于2018年11月1日解除,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李XX的损失与他们无关。同时,XX公司还提出反请求,要求李XX支付运营服务费及违约金20余万元。
就在李XX感到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刘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针对XX公司的违约行为进行了详细论述和举证。指出XX公司在明知李XX情况的前提下诱骗签订合同,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操作,导致李XX无法正常经营。
在仲裁庭上,刘婉律师据理力争。她强调,作为长期从事教育品牌特许经营的XX公司,有责任使被特许人进行合法经营,但XX公司未履行该项义务。而且,合同虽约定加盟费不退还,但合同解除后,不退还加盟费会造成明显不公平。对于李XX购买的物品,因印有XX公司Logo,且合同已解除,XX公司应适当补偿。
经过激烈的辩论和举证,仲裁庭最终认可了刘婉律师的观点。仲裁庭认为XX公司存在不当之处,对违约后果的扩大也有一定责任。最终裁决支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加盟费400000元,支付办公家具、办公电脑款、软包费用、前期物料费广告费、广告牌款项计80000元。
刘婉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关键证据,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李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刘婉律师已承办众多案件,尤其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所在的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被客户广泛赞誉为“法律上的良师,行业里的专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业指引和服务。这次成功代理,再次证明了刘婉律师和紫乾律所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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