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总有一些复杂的案件让当事人陷入困境,而高志静律师就像那精准的引航者,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事实调查,一次次为当事人带来转机。
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曾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2024年7月,被告因征信问题,请求原告代为向银行贷款24万元,原告获批后将全额款项交付被告使用。此后被告陆续偿还部分款项,累计109250元,后续不再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陷入了资金困境,无奈之下委托高志静律师诉至法院。
高志静律师自2025年开始执业,拥有15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接手案件后,她深知事实调查的重要性。在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的情况下,高志静律师协助原告整理聊天记录、贷款凭证、转账流水、还款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借贷事实、资金交付及还款过程。她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转借银行贷款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但被告仍需返还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精准核算剩余欠款金额。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7627元,并自2025年4月30日起,按年利率3.45%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还有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申请人于2024年11月入职某物业公司担任投标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月工资5500元。2025年8月,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调岗降薪,双方未达成一致,劳动关系解除。申请人委托高志静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公司辩称已签劳动合同但原件丢失,系申请人自行离职。仲裁审理中,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原因、劳动合同签订事实争议较大。高志静律师协助申请人梳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提出调岗降薪的事实;针对公司“合同丢失、员工自行离职”的抗辩,指出公司无有效证据佐证,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378.49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9264.37元,驳回其他请求。
高志静律师凭借着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和精准把握,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找到胜诉的关键,用专业和担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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