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走向往往充满变数。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就经历了从一审羁押到二审缓刑的重大转变,而这背后离不开李鉴春律师的专业辩护。
2022年10月9日,居住在周口市的被害人刘X报案称在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某名下的银行卡。经公安机关侦查,2022年10月以来,万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按指示提供本人及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并利用本人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共计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属于犯罪资金的数额为90955元,万某从中获利4000元。一审时,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万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一审认定万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主要裁判理由是其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资金仍提供帮助,且获利明显。然而,一审忽略了万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一些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
李鉴春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及时介入。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具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某,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他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某认罪认罚。随后,李律师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某的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某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再次采纳其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
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鉴春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擅长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在万某一案中,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从多个阶段为万某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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