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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场合同诈骗案的庭审中,李鉴春律师站在辩护席上,开始了关键的交叉询问。他首先针对被告人张某设备使用情况发问,揭示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非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接着,询问张某撤离工地时的情况,发现其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通过这几个关键问题,案件的矛盾逐渐清晰,张某的行为更像是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而非刑事诈骗。
回溯庭前准备工作,李鉴春律师在阅卷时就发现诸多疑点。他发现相关证据对张某主观故意的证明不足,工程往来记录也显示张某一直有实际工程经营。为此,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明确要从设备使用目的、撤离行为等方面入手,揭示案件真相。对于鉴定意见,他仔细质证,认为其未能准确反映张某行为的性质和背景。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有着十余年刑侦预审经验。2009年转行做律师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
在这个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李鉴春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让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检察机关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即便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表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他会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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