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叫刘亘煜,是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他已在法律领域深耕12年,承办过上千件案件,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一线办案经验。
刘亘煜律师在法律文书的撰写上有着独特的专业特点。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当事人林XX与周XX于2002年达成煤炭买卖合作协议,林XX完成供货及运输义务后,周XX仅支付部分货款便逃避债务。林XX报案后,刑事判决周XX无罪。2023年林XX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问题一审败诉。
刘亘煜律师接受委托后,撰写了一份逻辑严密的二审代理词。通常的文书可能只是简单罗列证据和观点,但他的代理词却有着显著差异。在争议焦点归纳方面,他精准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问题。他在代理词中明确指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20年12月刑事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林XX2023年起诉并未超出三年法定诉讼时效。同时,他还指出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已确认欠付货款事实,且多次主张货款抵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并且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本案未超出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这份代理词不仅逻辑清晰,还附录了相关的类案检索报告,为法官提供了更全面的参考。在庭审中,刘亘煜律师围绕代理词充分发表意见,有力反驳了对方的时效抗辩主张。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他的观点,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周XX支付欠付货款七十余万元,并承担主要诉讼费用。
除了这起案件,刘亘煜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同样展现出了出色的文书撰写能力。当事人张XX出借十余万元给王XX,王XX拒不还本付息,诉讼中与原配偶均拒不到庭。刘亘煜律师系统梳理借条、交付凭证等证据,撰写了条理清晰的代理词,确保借贷关系事实清晰,利息主张合法。法院全面支持原告诉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
刘亘煜律师凭借对法律文书的精准把握和专业撰写,在多起案件中改变了案件走向,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用专业和细致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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