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情况下,在彩礼纠纷案件中,若双方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可能是,对于男方给付女方的款项,倾向于认定为赠与,尤其是在双方未明确款项性质时,一般不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诉求。即便考虑返还,也会因共同生活因素大幅降低返还比例。
在这起案件中,祁月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原告历某与被告周某在恋爱期间,原告父母给付被告见面礼10,001元、彩礼88,888元,后双方分手,被告仅返还3万元,原告起诉要求返还余款。祁月律师代理原告,提交了银行取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按照常规,可能的结果是,法院将大部分款项认定为赠与,不会支持原告过多的返还请求,或者即便支持返还,返还比例也会很低,原告大概率会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然而,实际结果是,祁月律师精准援引彩礼返还司法解释,成功将88,888元大额吉利钱款定性为彩礼而非赠与。同时,通过相关证据锁定交付事实。法院最终认定10,001元为赠与不予返还,但对于88,888元彩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虽双方已共同生活一年多,但法院酌定返还70%,扣除已还3万,再判赔32,221.6元。与常规结果相比,祁月律师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部分损失,有力维护了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
祁月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2202xxxxxxxx2163,是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也是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70%。在处理各类案件时,祁月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轻言承诺,但每一个承诺都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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