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事务中,很多人认为律师的目标就是在法庭上胜诉,然而,这其实是一种常见的误区。胜诉固然重要,但对于冯东跃律师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他执业的核心所在。
冯东跃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承办过众多案件。在【被不起诉人A】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被不起诉人A】参与某网络平台相关运营,涉嫌共同开设赌场犯罪。冯东跃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同案供述、资金流水、身份关系、岗位职责等关键证据。他发现【被不起诉人A】并非公司股东、未固定领取工资、无充分证据证实其主观明知犯罪并参与共同犯罪,在主犯未到案情况下,无法认定其作用地位与获利。于是,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律师意见,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指控【被不起诉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恢复无犯罪记录状态。虽然这起案件没有经历激烈的庭审对抗,但冯东跃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不过整个过程双方都为案件投入了大量精力,显得颇为疲惫。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被告人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并提出相应量刑建议。冯东跃律师经全面阅卷、会见、核实证据后,认为【被告人A】系初犯、偶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无暴力犯罪记录,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于是,他围绕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社区影响等核心要点,发表罪轻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冯东跃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退赔被害人,扣押财物依法处置。这起案件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让各方都比较满意,既达到了法律惩戒的目的,又给了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冯东跃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的判决,更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平衡好各方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