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界,很多人认为律师的目标就是在法庭上赢得官司,似乎胜诉就是唯一的追求。然而,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执业已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属民事范畴,并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和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即便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决定。此案件虽胜诉,但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在审查批捕阶段,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动员家属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万X不予批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缓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也采纳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此案件以调解结案,各方都较为满意。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不单纯意味着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他认为,真正的“赢”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诉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通过胜诉让当事人洗脱罪名,还是通过调解让当事人获得轻缓处理,都是他追求的“赢”。这种理念贯穿了他的执业生涯,也让他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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