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各类合同纠纷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涉及装修残值赔偿等问题更是常见且复杂。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律师是如何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维权的。
某某贸易公司承租了XX公司的房屋,并投入资金进行装修使用。然而,双方就租赁合同解除及赔偿事宜产生了激烈的争议。某某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装修残值、搬运费、违约金等各项损失,诉求金额合计679010元(含评估费、保全费)。而XX公司则抗辩合同已届满终止,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这关键时刻,某某公司委托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吴丽玉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吴丽玉律师拥有9年的执业经验,是律所的合伙人,她业务覆盖面广,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等多领域法律事务,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
吴丽玉律师接手案件后,针对本案核心争议——租赁合同解除责任及赔偿范围,制定了详细且有针对性的诉讼思路。首先,她全面整理了租赁合同、三方补充协议、生效判决书、装修评估报告、评估费发票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明确了双方的租赁关系、合同履行情况、装修投入及评估结果,有力地驳斥了被告关于“合同届满终止、无需赔偿”的抗辩,为原告的赔偿诉求提供了坚实的事实与证据支撑。
接着,对于被告提出的“合同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终止”“装修残值评估报告不具客观性”“搬运费、违约金无依据”等抗辩理由,吴丽玉律师逐一进行拆解驳斥。她明确指出合同解除系双方合意,被告从装修中受益,应承担装修残值赔偿责任,同时论证了评估报告程序合法、结论有效。
在主张诉求方面,吴丽玉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明确原告各项诉求的法律依据。重点推进装修残值、评估费的主张,同时理性梳理搬运费、违约金诉求的合理性,确保诉求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挽回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她还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租赁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规则,强调被告作为出租方,在从装修中受益且双方无明确约定装修残值归属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合理诉求。
在庭审过程中,吴丽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她在庭上的辩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可了吴丽玉律师的诉讼意见。认定合同解除系双方合意,被告从案涉房屋装饰装修中受益,结合双方利益平衡,酌定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残值255855元及评估费6150元,合计262005元;同时驳回原告关于搬运费、违约金的不合理诉求及被告的全部抗辩。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解除后,对于装修残值的处理,若双方无明确约定,受益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吴丽玉律师正是基于此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也提醒广大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和处理相关纠纷时,要明确各项权利义务,遇到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原告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更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残值的赔偿规则,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合同纠纷中的核心维权作用。吴丽玉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在法律事务中的可靠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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