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引发的行政赔偿案。庭审中,原告方情绪激动,要求政府给予高额安置补偿。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朝永律师镇定自若,他深知这起案件背后涉及众多群众的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
此次案件是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导致2022年10月7日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29户群众房屋及居住受影响。其中20户居民已签订补偿协议,其余户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李朝永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在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接案后,他迅速展开工作,深入调查核实,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逐页翻看文件,仔细研究每一个处理环节。在这个过程中,他还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配合法官明理释法。
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坚称滑坡灾害给他们带来了巨大损失,要求高额赔偿。李朝永则依据自己调查掌握的情况,向法庭详细阐述政府在灾害发生后的处理措施和依据。他指出,政府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居民进行了合理补偿,而原告方要求的高额补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朝永的代理意见,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判决既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李朝永在处理类似行政纠纷案件时,都会建立详细的案件档案,将调查过程、文件资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在之后一起因城市建设引发的居民与政府的纠纷案件中,这套档案整理方法帮助他快速梳理案件情况,为顺利解决纠纷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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