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B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满脸焦虑地找到王莉萍律师时,王律师就意识到这案子不好办。A艺术培训公司不仅单方面违约提前退租,还把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租金,这让业委会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大家都觉得这场官司胜算渺茫。
王莉萍律师,自2016年起就在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2201611357742,服务于浙江宁波市。她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这次面对A公司的起诉,王莉萍律师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分析。
经过梳理,发现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点。其一,A公司虽然违约提前退租,但他们起诉要求退还剩余租金,看似有一定的道理,如果不能有力反驳,业委会可能要退还这笔钱。其二,对于业委会提出的各项损失赔偿,如房屋空置损失、垃圾清理费等,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其三,A公司可能会提出一些抗辩理由,比如房屋消防验收未通过等,如果不能有效应对,也会影响业委会的诉求。
面对这些难题,王莉萍律师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了详细的破局策略。正是因为她拥有丰富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才能想到这些应对办法。
针对本诉,王律师提出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单方退租,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并非合法解除合同,无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并且其行为给业委会造成了多项经济损失。针对反诉,王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明确了各项反诉请求,包括欠付租金、物业费、房屋空置损失、垃圾清理费等,并积极收集证据。她收集了租赁合同、催缴租金的沟通记录、函件、房屋现场脏乱的照片视频、招租公告、新的租赁合同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A公司的违约行为和业委会遭受的实际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A公司提出了因房屋消防验收未通过享有法定解除权、物业费主张主体不适格、无垃圾清理费损失等抗辩理由。王莉萍律师逐一进行质证和反驳。她指出A公司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消防验收未通过,且在催租及退租过程中从未提及该事由,所以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对于各项损失,王律师结合证据和案件实际情况,详细阐述了损失的真实性、合理性及计算依据,同时说明业委会在A公司违约后已积极对外招租,尽到了减损义务。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采纳了王莉萍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A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其主张的合同解除时间不予认可,综合认定租赁合同于2023年9月21日解除。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全部本诉诉讼请求,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的主张未得到支持。针对反诉,法院认定A公司应支付欠付租金23333元,酌情支持垃圾清理费2000元,全额支持业委会主张的空置损失83925元,因物业费主张主体不适格,驳回该项反诉请求。以A公司缴纳的35000元保证金折抵上述租金、垃圾清理费后,判决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B小区业委会损失74258元。案件受理费方面,本诉受理费由A公司全额负担,反诉受理费由B小区业委会负担162元,A公司负担1225元。
拿到判决书后,B小区业委会的工作人员对王莉萍律师竖起了大拇指,他们说:原本以为这官司要输了,没想到王律师这么厉害,帮我们挽回了损失。王莉萍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客户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再次展现了她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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