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建设项目施工的场景中,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几人作为分包方,冒领工程材料并私自出售获利,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此时,徐征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徐征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有着从2006年至今的执业经历,处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以精细化、策略化、系统化见长。
二审中,徐征敏锐地捕捉到审计报告存在瑕疵这一关键细节。他深知,在刑事辩护中,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他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审查,发现高估提报工程材料用量并不等同于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且不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构成要件。这种从证据链条、程序合规、法律适用等多维度构建辩护体系的能力,与他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密不可分。他曾多次成功实现不起诉、缓刑、减轻处罚等辩护效果,在庭审对抗与司法沟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经审理,二审法院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经一审再次审理,认定被告人犯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徐征在刑事辩护中注重证据审查与程序合法性的精细化辩护理念。
在另一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因亲属有事,原被告等筹措借款几十万资金存放原告银行账户,后原告分次支出,部分款项转给被告用于亲属事项。亲属暂无力偿还款项时,原告恶意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资金由被告偿还给原告。被告提出上诉后,徐征律师提出涉案资金并非原告所有、原被告之间虽有转账但无融通借贷合意等观点。他对案件背景、转账过程等证据加以分析、阐明,凭借在债权债务领域擅长通过诉讼与非诉讼手段实现债权清收的经验,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还有被告人黄XX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徐征作为辩护人参与其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响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徐征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案件中为被告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他在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长期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合规体系搭建等。
徐征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担任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律协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受聘为多所高校法学专家、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他还在多家媒体发表专业文章,为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始终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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