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与行政管理的交叉地带,法律纠纷时有发生,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广西桂林,两起看似不同的案件,却因同一位律师的介入而有了不一样的走向。
其中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中,原告覃XX与被告就土地及厂房租赁产生争议。2017年4月20日,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书》,2021年4月20日又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然而,2022年6月30日,案涉土地被政府收回,此后双方就补偿款、租金等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接手此案的是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何小艳律师。何小艳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深耕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数百起,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细致认真的办案风格。
在这起土地租赁纠纷中,何小艳凭借对合同条款的精准解读和对事实的深入调查,指出原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被回收、征收后,被告经营的厂房于2022年4月13日被下闸断电,此后被告租用厂房经营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原告出租的厂房未能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实际履行至2022年4月13日。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观点,认定被告应按照实际租赁情况支付2022年1月至4月12日租金,扣除押金后,被告尚应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2492元。
另一起工商登记纠纷同样复杂。原告曾XX仅有小学文化,常年打零工维持生计。2020年4月,他从他人处获悉自己成为了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持有95%的股权,但他从未参与过该公司的经营管理,相关签字和指印也非本人所为。原来,2018年8月8日,该公司在被告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了虚假材料。
何小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仔细梳理证据。她发现第三人某某寨公司及彭X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存在诸多疑点,如股权转让协议上彭X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且与工商登记档案中的材料不符,新股东会决议也存在错误等。同时,原告曾XX未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未参与公司经营,且在发现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后立即提出了异议。
在法庭上,何小艳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虽然被告对申请材料仅进行形式审查,但依据不真实的材料所办理的登记无继续存在的事实和法律基础。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8日对原告曾XX为某有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行为。
何小艳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两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她不仅展现了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更注重对案件事实的深入挖掘和分析。她的办案风格细致认真,善于运用协商、调解等方法,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为解决法律纠纷提供了高效的途径。在她的带领下,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也在民商事与公司法领域逐步成长为区域内颇具影响力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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