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律师在工程款纠纷案中驳回央企超付诉求

最新修订 | 2026-06-19
浏览10w+
陈颖律师
陈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12年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律所: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1411872705 电话:13853737012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陈颖律师具有十余年一线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及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 在刑事案件中,陈颖律师重视取保候审、不起诉、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等关键节点,善于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问题及量刑情节中寻找有效辩护空间。在建设工程及民商事案件中,陈颖律师熟悉工程款追索、实际施工人纠纷、挂靠分包、工程结算、执行异议等常见复杂争议,能够结合行
展开
专家导读 2024年,某大型央企起诉要求劳务公司及实际施工人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难点在于理清复杂的施工关系,明确实际责任主体。陈颖律师围绕真实施工关系举证论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央企全部诉讼请求。
陈颖律师在工程款纠纷案中驳回央企超付诉求

陈颖作为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从2014年5月正式执业以来,多年来深耕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等法律服务领域,办理了各类法律事务五百余件。她还是第五届济宁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济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深厚的一线实务经验。

在商业领域,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请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劳务公司和吴XX面临着可能要返还巨额款项的困境,这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她围绕法律事务真实施工关是展开举证和论证。她仔细研究每一份合同、每一笔资金流向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细节。她发现,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

陈颖律师进一步深入分析,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她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文件、资金往来记录、人员证言等,来证明从己的观点。

在庭审过程中,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向法庭阐述了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她指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是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所有诉讼主张。这一结果为劳务公司和吴XX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体现了陈颖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

除了这起工程款争议法律事务,陈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张XX涉嫌诈骗犯罪一案中,张XX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陈颖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她通过会见委托人、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围绕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她提出,张XX并非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或主要获利者,其行为主要受公司管理人员安排,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辅助作用,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张XX积极退赔、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陈颖律师进一步争取,法院将原拟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降低至人民币6000元,切实减轻了委托人的刑罚后果。

在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陈颖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介入法律事务后,她第一时间依法会见委托人,详细了解其接触相关组织的时间、经过、参与程度、主观认知及具体行为情况,并据此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她提出,本案应严格区分一般接触、被动参与与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不能仅由于委托人曾接触相关人员或信息,即当然认定其具有犯罪故意及相应社会危害性。同时,从现有证据及法律事务情节来看,委托人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和必要性。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习甲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法律事务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在一起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法律事务中,陈颖律师接受委托人司X某亲属委托担任辩护人。司X某被指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律事务性质重大,法律后果严重。陈颖律师介入后,围绕追诉时效、行为性质、获利情况及委托人在相关事件中的地位作用进行是统分析,向公诉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部分指控事实即便成立也已超过追诉时效;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指控,委托人仅是从村民角度协助村委会处理事务,并未获取个人利益,也非组织者、主导者或决策者,不符合犯罪构成。同时,陈颖律师进一步提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能成立,则相关指控难以作为认定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础。最终,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司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事务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执业十二年来,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她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法律事务,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争取实实在在的结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陈颖律师在工程款纠纷案中驳回央企超付诉求
一键咨询
  • 148****6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指南·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陈颖律师在工程款纠纷案中驳回央企超付诉求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78****164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7****580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713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