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刚律师从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具备武汉院校法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和MBA毕业的教育背景,具有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他目前是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刑事法律事务、经济争议、商事法律事务、劳动工伤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2023年期间,一位劳动者委托王刚律师处理与深圳某公司的劳动争议。该劳动者于2020年入职该公司,2023年2月所在项目解除后进入待岗状态。公司从2023年3月20日起单方降低待岗工资,劳动者提出异议。之后公司安排劳动者到仅其一人使用的办公地点,未开通打卡权限也未安排工作,却以旷工、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及一审诉讼,请求支付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律师费。
王刚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精准论证公司单方降薪无效,由于为劳动者未签署相关版本手册且收到降薪通知后立即提出异议,公司未能证明双方协商一致;指出公司恶意调整办公地点逼迫离职,其安排的办公地点不符合正常用工管理;还说明公司所谓的“旷工、早退”不构成合法解雇理由,是公司恶意制造违纪假象。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裁定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公司不服上诉,王刚律师在二审中继续精准论证,成功维持了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差额、年休假工资及律师费的全部判项,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合计约11万元。
在这两年间,王刚律师并未与该劳动者失去联是,会定期回访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是否还有其他法律需求。而该劳动者也由于这次成功的委托,对王刚律师的专业能力有了深刻认识,将其推荐给了身边有法律问题的朋友。
2025年期间,该劳动者再次找到王刚律师。此次是由于为所在公司以工作失误、项目进度滞后等为由,对其11月绩效考核评定为0分,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8000元及预发提成3500元。11月底,公司与劳动者就薪资调整进行约谈,提出“要么离职要么降薪”的方案,劳动者不同意降薪,于12月1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原由于为“公司降薪被迫离职”。劳动者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25年11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律师费等,公司则提出反申请,请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129000元。
与第一次委托的法律事务相比,这次法律事务的起由于是公司的绩效考核和薪资调整问题,而第一次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刚律师调整策略,成功论证公司绩效考核0分无效,由于为公司未能证明遵循制度规定程序且无“重大质量事件影响公司经营”的事实;说明预发提成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公司单方扣除缺乏合同依据;指出“离职或降薪”约谈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动议,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还不予支持公司反申请,由于其主张的损失是单方制作,无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及由于果关是,且部分项目已对劳动者罚款,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最终,仲裁委裁定公司支付劳动者2025年11月工资税前18174.14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16792.25元、律师费5000元,并驳回公司全部反请求。后来该劳动者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王刚律师这样,能实实在在为从己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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