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大庆作为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也是该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执业10余年期间,多次荣获北京海淀区优秀律师,深谙刑事法律体是与司法裁判思路。他还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精通公司合规业务。在众多法律事务中,他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下面就以一起诈骗案为例进行介绍。
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期间,陈女士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控方指控,陈女士以帮助被害人唐女士购买房产为由,骗取唐女士人民币共计86万元。若罪名成立,陈女士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在法律事务移送审查起诉阶段,陈女士委托了刘大庆律师团队担任其辩护人。
刘大庆律师介入法律事务后,迅速对法律事务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面对控方移送的卷宗,他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且存在部分事实不清的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刘大庆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紧紧抓住了证据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他带领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关键证据支持,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足以证明陈女士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实施了诈骗行为。
由于刘大庆律师的有效抗辩,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先后两次将法律事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试图补强证据。即便在案情复杂、审查期限延长的情况下,刘大庆始终坚持“疑罪从无”的辩护立场,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深入的沟通与交涉,坚决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刘大庆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曾代理多起刑事法律事务,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比如在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涉案金额2000余万,经他辩护,新疆双河市塔斯海垦区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在杨某涉嫌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中,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经他辩护,受贿金额核减至200余万元,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经过长达数月的拉锯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刘大庆律师的辩护意见。检察院认为,虽然公安机关移送了起诉,但认定陈女士犯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意味着陈女士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罪,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人身从由得以恢复,名誉得以保全。
除了这起诈骗案,刘大庆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刑事法律事务。在邵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邵某伙同他人通过冒用被害单位有权限用户的账号,登录其物流结算是统,擅从降低合作商家的物流费率,造成被害单位应收取的配送费损失共计人民币10951.7元。案发后,邵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涉案公司全额退赔。刘大庆律师确立了以“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邵某不起诉。
在蒲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蒲某伙同他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额超1100万元。刘大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确立“争取不起诉”的核心辩护策略,提出蒲某是从犯、有从首情节且认罪悔罪,请求检察机关对蒲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蒲某不起诉,帮助委托人截断了刑事诉讼流程,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声誉。
刘大庆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委托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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