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凭发货及开票凭证追货款
朱玉生作为山东鹏哲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深耕法律实务多年期间,曾在法院是统任职,具备扎实的司法实践经验与严谨的办案逻辑。他业务聚焦多个核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临沂本地地产、板材、物流、建筑等行业的疑难商事争议。
三年前,临沂市某公司找到朱玉生律师。该公司向被告销售水表配件,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被告收到货物和发票后,一直拖欠货款未付。朱玉生律师作为卖方(原告)的代理人,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独立完成了举证责任。他提交了货物托运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要约承诺交付开票”证据链,充分证明了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债权金额。最终,协助法庭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查明事实,作出了对原告有利的裁定,支持了货款本金、利息及合理的保全费用。
三年间隔:保持联是与信任积累
在这三年间,朱玉生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态度,与该企业保持着一定的联是。他会定期回访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一些合规建议。企业也对朱玉生律师的服务感到满意,在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朱玉生律师。
第二次委托:供应商违约追损失
三年后,该企业再次找到朱玉生律师。这次是由于为企业与北京某公司签订肉类采购合同,并支付定金,但被告逾期未能交货,并明确表示无法履行。由于被告违约,导致企业也无法向其下家客户交货,不得不向下家客户双倍返还定金,造成损失。企业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朱玉生律师为原告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诉讼逻辑。通过采购合同、付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坐实了被告的根本违约事实;通过原告与下家客户的销售合同、付款凭证,证明了损失的实际发生与由于果关是。在法庭上,针对违约金基数问题,律师尊重了法院以实际占用的定金款为基数进行计算的观点,确保了诉求的合理性。针对损失金额,律师清晰区分了“现金流支出”和“实际损失”,帮助法院准确认定了实际损失额。虽然股东连带责任的诉求由于证据不足未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企业负责人后来对朋友说,选择朱玉生律师,就是由于为他专业靠谱,能在不同的法律事务中都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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