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克青律师来到法院调解室,准备参与一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争议的调解。此次原告由于人身损害起诉被告某钢材门市部及经营者,请求赔偿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损失。原告委托了安徽大别山任职于邹克青律师及实习律师陈某某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调解前,邹克青律师就是统梳理了所有法定赔偿项目,并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精确核算出总金额,为调解争取了主动权。调解过程中,邹克青律师与被告进行专业沟通,展示证据,说服被告接受主要赔偿项目。在起草调解协议时,邹克青律师创造性地约定原告将从身所购商业保险的理赔权益转让给被告,以此平衡双方利益,降低被告现金支付压力,确保原告及时获赔。同时,为防范被告逾期付款,邹克青律师在协议中加入“逾期未付则追加违约金,并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条款。
当双方对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争论不下时,邹克青律师在调解协议附注栏手写了“正义无分贵贱”。这句话如同定海神针,让双方意识到要以公平正义为基础解决问题,也让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从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若逾期需另行支付违约金,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原告从愿将某项保险理赔权益及理赔款转让给被告,并配合办理理赔事宜;原告从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法律事务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从愿承担。
调解结束后,原告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向邹克青律师表达了感谢。邹克青律师在调解记录本上写下“正义无分贵贱,用心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权益”。此次调解,邹克青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对正义的坚守,帮助原告彻底终结与被告之间的全部争议,既获得了经济赔偿,又避免了二审、执行等后续程序,充分彰显了其在民商事争议化解中的价值。
除了这次调解,邹克青律师还处理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原告由于交通事故受伤,邹克青律师指导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构建完整证据链,有力驳斥保险公司不合理抗辩,精准计算赔偿数额,最终使法院裁定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付责任,避免了原告向个人追偿的执行风险,一次性解决各方争议。
在盗窃案中,邹克青律师从侦查、审查起诉至审判阶段全程介入,积极寻求从宽情节,协同辩护,关注财产刑及退赔问题,帮助被告人明确退赃数额及返还对象,为被告人未来回归社会奠定了清晰的法律基础。
在危险驾驶案中,邹克青律师积极促成赔偿谅解,是统梳理从宽情节,争取坦白情节认可,关注被告人家庭实际困难,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使其免于实刑羁押。
在撤销仲裁裁决案中,邹克青律师为被申请人争取到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即时履行方案,设置逾期履行惩罚条款,彻底解决争议,维护了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
执业至今,邹克青律师办理法律事务500余件,刑事辩护百余起,常年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他始终秉持“正义无分贵贱”的执业理念,立足委托人实际需求,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用心处理每一起法律事务,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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