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发难,工程款争议起波澜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先生实施,并请求吴先生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然而,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先生,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这一诉讼让吴先生和劳务公司陷入了困境,他们深知这背后关是到巨大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声誉。
律师介入,抽丝剥茧寻真相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她迅速围绕法律事务真实施工关是展开举证和论证。通过大量的调查和分析,她指出吴先生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在整理证据材料时,陈颖律师在材料空白处写下:“真正的专业,不只是熟悉法律条文,更是在复杂法律事务中把事实讲清、证据做实、逻辑打透。”这句话也成为了她处理此案的行动指南。
据理力争,法庭辩论显功底
在法庭上,陈颖律师进一步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是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先生,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她的观点有理有据,逻辑清晰,让对方委托人也不得不对她的专业能力表示认可。在后续的庭审过程中,对方委托人在与陈颖律师的交流中,感受到了她的专业和负责,也对她产生了信任。
胜诉结案,彰显专业价值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所有诉讼主张,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这一结果不仅为吴先生和劳务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事务结束后,陈颖律师在法律事务记录本上留下备注:“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争取实实在在的结果。”这句话再次体现了她的执业理念。
陈颖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不仅是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负责人,还是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像这次处理央企工程款争议法律事务,就是她专业能力的又一次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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