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存在诸多隐患的建设工程合同,可能让一家施工企业的心血与投入付诸东流。某建设公司XX分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该公司与某钢结构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水电暖安装总承包协议》及《补充协议》,承接回迁楼水电暖安装工程。公司依约进场施工,还向项目负责人左XX支付了176000元履约保证金,并且完成了部分临建及施工内容。然而,因为发包方的原因,钢结构公司被责令退场,这导致原告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保证金和工程款也被长期拖欠。公司多次索要,都没有结果,陷入了绝望的境地。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某钢结构公司辩称合同未实际履行、未收取保证金、不认可左XX身份,还主张本案涉及刑事诈骗应移送公安,试图以此来逃避责任。
在这个关键时刻,李少璞律师接手了此案。李少璞是天津辰一(保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现任张家口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具备深厚的法律实务积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的执业领域聚焦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三大核心方向,深耕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全流程,已成功办理建设工程类案件10余件,专精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工程欠款追索、履约保证金返还、停窝工损失索赔等案件。
李少璞律师凭借自己承办逾200件案件的经验,注意到要打赢这场官司,关键在于证据的梳理和法律的论证。他首先全面梳理了合同、收条、结算单、转账凭证、劳动监察卷宗、视频等证据。曾经处理过众多建设工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要证明左XX系项目负责人、行为构成职务代理/表见代理是关键。于是,他积极进行论证,证明原告实际施工、被告应承担付款责任。同时,他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合同不成立、未履行、应移送刑事”等抗辩。
经过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李少璞律师的代理意见。一审判决解除双方《总承包协议》及《补充协议》;某钢结构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176000元;某钢结构公司支付工程款121134.96元;左XX对上述保证金及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李少璞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高效”的办案理念,以严谨的法律逻辑、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庭审抗辩,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实现了合法权益最大化。在这个案件中,他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直击被告抗辩漏洞;构建完整证据链,夯实胜诉基础;以专业代理逻辑,说服法院采纳关键主张;排除程序干扰,保障案件实体审理;最终实现了委托人核心利益最大化。在被告全面拒付的情况下,成功解除合同、追回保证金与工程款,维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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