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XX被羁押在龙江县看守所的那一刻,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这场抢劫案带给他的沉重后果。2017年10月25日,因涉嫌抢劫罪,王XX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批准逮捕。一审法院认定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公民财物且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王XX对此判决不服,认为自己是最后进被害人家且进门前不知道是抢劫,应为从犯,一审量刑过重,于是提出了上诉。
在这个关键时刻,王XX的指定辩护人孙欢欢律师登场了。孙欢欢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她毕业于燕山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是黑龙江宽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同时还担任着齐齐哈尔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律师等重要职务。
孙欢欢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这起抢劫案涉及多人共同犯罪,证据繁多,要为王XX争取更轻的量刑并非易事。凭借多年承办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她仔细研究了所有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意见等。她发现,虽然王XX积极参与了整个犯罪过程,但在一些细节上或许存在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在庭审过程中,孙欢欢律师提出王XX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一审法院量刑过重。她指出,虽然王XX参与了抢劫行为,但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和主观故意程度需要进一步考量。然而,经二审审理查明,根据王XX的供述、同案犯的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等证据可以证实王XX积极参与整个犯罪过程,是主犯。一审判决根据上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尽管结果未能如王XX所愿,但孙欢欢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着“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的执业理念,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她曾荣获2016-2020年“七五”普法齐齐哈尔市先进个人称号、齐齐哈尔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她多年来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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