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陈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时,邵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艰难的硬仗。陈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早在20XX年就签订了《协议书》,共同投资开发靖储20XX-拍-X号地块,陈先生投入了1200万资金,本以为能有不错的收益,可没想到自2015年开始,因为城市规划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原因,项目开发就一直停滞不前,这一停就是十年。陈先生的投资就像掉进了无底洞,看不到任何希望,他迫切希望能解除协议,拿回自己的投资。
邵如阳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合同事务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在仔细研究案件后,邵律师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首先,原告原诉请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1200万元,但被告明确表示无资金返还,而且案涉土地登记在被告名下,如果坚持原诉请,很可能会面临“胜诉却无法执行”的风险。其次,虽然项目停滞是客观事实,但要让法院认定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支持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请,还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最后,关于投资款的处理,需要找到一个合理合法且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针对这些问题,邵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跨领域知识,制定了一系列应对策略。一方面,他及时调整诉讼请求,将原诉请变更为拍卖、变卖土地后按比例分配价款。这一调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实可行,避免了执行难的问题。正是因为邵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才能想到这一步,做出如此精准的诉讼策略调整。
另一方面,邵律师系统整理了协议书、投资款明细单及付款凭证、政府部门文件、被告请示文件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的投资事实以及项目长期停滞的状态,为法院认定合同解除提供了有力依据。而且,邵律师准确援引《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关于共有物分割的规定,主张对无法分割的共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变卖方式处置,并按投资比例分配价款。这个方案得到了法院和被告双方的认可。
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双方20XX年X月X日签订的《协议书》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案涉土地使用权对外公开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扣除必要费用后,原告分得52.11%、被告分得47.89%,同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陈先生得知判决结果后,对邵如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他表示,如果没有邵律师的帮助,自己可能还深陷在这个投资困境中无法脱身。邵如阳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的诉讼策略和高度的责任心,成功帮助陈先生解除了长达十年的合同僵局,实现了投资权益。
邵律师所在的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南路德禧隆商业街1号楼3楼,服务地区主要在江苏-泰州(核心靖江)。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还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这使得他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在本案中,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得到了充分体现,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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