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单某某一脸愁容地找到陈步青律师时,他的心里满是无奈与焦急。单某某在工作中受了工伤,被认定为十级工伤,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应有的赔偿,可被告公司却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迟迟不肯足额支付。看着单某某渴望的眼神,陈步青律师深知,必须尽快帮他解决这个难题。
从专业角度冷静分析,此案存在几个棘手的难点。其一,虽然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确,但被告公司在赔偿金额上的异议让事情变得复杂,双方很难自行达成一致。其二,对于单某某这样因工受伤的劳动者来说,时间是最大的成本,他急需拿到赔偿款来缓解生活压力和支付后续的治疗费用。其三,若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不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增加不确定性,对单某某极为不利。
面对这些困境,陈步青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工伤案件处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迅速制定了“以诉促调、快速结案”的诉讼策略。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在江苏地区处理了上千件工伤案件,熟悉当地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正是因为拥有这样的经验,才能想到这样高效的策略。
他首先仔细核算了各项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逐项计算出单某某应得的各项费用。同时,他准备了完整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表达当事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接受调解的意愿。他深知,调解是解决此类纠纷最快速有效的方式。
与此同时,陈步青律师积极与被告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接触,阐明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他向被告方明确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案件一旦进入判决程序,不仅会增加被告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对企业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在多次沟通的基础上,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提出了分期支付的和解方案。这个方案既照顾到被告的资金周转需求,又确保了单某某能够及时拿到赔偿款。
最终,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XX某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单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17000元,分三期支付:XXXX年X月、X月底前各支付6000元,XXXX年X月底前支付5000元。协议同时约定,如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单某某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虽然最终拿到的赔偿金额比最初诉求少了一些,但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拿到赔偿款,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陈步青律师以专业的分析、务实的建议和勤勉的服务,成功帮助单某某解决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再次展现了他在劳动工伤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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