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X某,一名普通的建筑工人,在江苏这片土地上努力工作,只为了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2025年,在为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时,一场意外降临,我受了工伤。本以为公司会按照规定给予我应有的赔偿,可没想到,劳务公司却对赔偿事宜推诿拖延,这让我陷入了无尽的困境。
当时的我,满心都是愤怒和无助。愤怒于公司的不负责任,无助于自己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看着自己受伤的身体,想着后续的治疗费用和生活开销,却得不到公司的赔偿,那种迷茫和焦虑让我不知如何下手。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找到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陈律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专职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大学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他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分析案件情况,指出了很多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和证据链的漏洞。他还提到自己处理过大量类似的工伤案件,熟悉相关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这让我对他充满了信任。
委托陈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他将总包单位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主张其依据相关法律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关键举措极大地增强了我的谈判筹码,因为总包单位为避免声誉受损和潜在连带风险,会主动向劳务公司施压。同时,他还在调解方案中创造性引入“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理赔权益转让”机制,化解了企业“已购买商业险不愿再赔”的顾虑。
在办案过程中,陈律师每周都会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我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开庭前一天晚上,他还在修改诉状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非常感动。在法庭上,他凭借专业的分析和务实的建议,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通过他的努力,我们顺藤摸瓜,找到了很多对我有利的证据和线索。
最终,在陈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我们于2025年11月17日终止用工关系,我撤回对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主张的连带责任请求,被申请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我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100,000元,若逾期未足额支付,则加付10,000元违约金。我配合被申请人办理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理赔手续,将理赔款权益转让给被申请人,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再无任何劳动纠纷。
如果不是陈步青律师制定了两步走的核心策略,将总包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并引入“商业保险+工伤保险理赔权益转让”机制,我可能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获得合理的赔偿。他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在这场维权之战中取得了胜利,也让我对未来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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