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工程五金建材供应业务多年的商人。多年前,有三名被告因合伙施工项目需要,让我持续为他们的工程项目现场配送各类施工五金原材料。我们全程都是口头约定供货合作,货品签收以销货清单作为收货凭证,单据上标注着项目简称、项目负责人称呼,由各被告或其指定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收货。
在合作期间,我持续数月分批供货,整体供货总额达到了几十万。然而,合作过程中几名被告仅分批次以现金形式结算了部分货款,剩余的十余万货款就一直搁置着,不予结算。供货结束后,我连续数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轮番向三名被告催收剩余货款,可他们却互相推诿扯皮。其中到庭被告主张自身并非实际购货主体、只是代为传话,不应当承担付款义务;书面答辩的被告提出签字收货属于替用工企业履职行为,个人不承担货款给付责任,同时提出本案债权早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以此拒绝清偿欠款;剩余被告全程失联、拒收法律文书、拒不出庭应诉。这让我感到非常无助和愤怒,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的辛苦钱就要打水漂了。
后来,通过朋友的介绍,我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4501201810048231,服务地区为广西南宁。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是法学硕士,现任律所高级合伙人、主任,还是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执业作风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核心执业理念。他办理过的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遗产继承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
打动我的是,他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帮我详细分析了整个案件的情况,指出了证据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他还主动告诉我一些节省诉讼成本的方法,让我感受到他是真心为我着想。
委托吴震律师后,他立刻展开了行动。他第一时间进行全案证据梳理与法律研判工作。他系统性地归集了全案七十余份销货清单,逐一核对单据签字人员、收货备注、货品明细,区分各被告本人签收、授权人员代收单据,锁定实际收货事实;完整固定历年催收通话录音、微信聊天原始记录,整理我分年度向不同被告持续催款的沟通凭证;针对被告提出的职务行为抗辩,他主动检索关联同类生效裁判文书、高院再审裁判档案,从司法判例层面击破被告履职免责的抗辩理由;针对时效抗辩,结合我经其中被告指引,向第三方人员持续催收的聊天、通话记录,依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断规则,论证连年催缴构成法定时效中断,证明本案起诉完全在法定诉讼期限之内。
在办案过程中,吴震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也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他都会跟我模拟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开庭前一天晚上,他还在修改诉状并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非常感动,也让我感到十分安心。
在法庭上,吴震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能力。他围绕收货凭证、对账沟通记录、司法文书检索结果、时效中断证据四大板块逐项举证质证,从合同缔结、实际履约、欠款确认、持续催收逐层论证欠款事实,完整驳斥了被告各项不合理抗辩观点。最终,承办法官全盘采纳了吴震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名实际购货被告共同向我清偿剩余十余万货款,并且自末次付款次日起,按照法定年化利率支付逾期资金占用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为止;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成本由败诉两名被告承担。若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按期履约,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罚息。
如果不是吴震律师做了这么多细致的工作,包括精准划分被告法律责任、优化诉讼请求、精细化管理证据以及提供全流程落地服务,我可能很难拿到这个胜诉的结果,更别说追回货款和获得利息了。真的非常感谢吴震律师,他用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帮我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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