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A是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却被报案人报案指控涉嫌强奸罪。当地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对当事人A采取了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多项刑事强制措施。一旦罪名成立,当事人A不仅会面临有期徒刑刑罚,还会留下终身案底,学籍、就业、个人征信及人生发展都将遭受毁灭性影响。当事人家属紧急委托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的姚春海律师(执业证号:11307201910122731)担任全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姚春海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检察机关完整查阅全部案卷卷宗,同步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他细致梳理报案笔录、现场记录、聊天记录、酒店入住材料、当事人供述等全部在案证据,针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逐项拆解证据瑕疵,梳理全案证据链断裂之处,形成系统性书面辩护意见。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因案件事实存疑、现有证据达不到起诉标准,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补充侦查后,姚春海律师结合新补充的卷宗材料再次完善辩护观点,持续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姚春海律师全部核心辩护意见,认定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在案证据不足,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刑事诉讼程序终结,无刑事犯罪记录留存,顺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状态。
还有四家经营矿产行业的关联企业(统称原告A),被告A受聘担任四家关联公司总经理。在职期间,被告A长期通过个人私人账户流转企业经营性资金,致使企业账务混乱、大量资金去向不明。企业与该高管解除聘用关系后,双方就任职期间资金结算多次协商无果。此前原告方曾分批次单独起诉维权,受主体不适格、管辖异议、证据不完善等问题多次被法院驳回起诉。为妥善挽回经济损失,四家关联企业共同委托姚春海律师全权代理本案。
姚春海律师梳理历年历次诉讼卷宗、劳资仲裁文书、公安撤案材料、合同单据、银行流水等海量历史资料,厘清诉讼时效中断关键节点。他向法院申请启动司法专项财务审计,依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固定高管任职阶段资金收支明细,锁定被告私自占用企业结余资金事实,组织全套证据链用于庭审举证。庭审中,对方虽进行抗辩,但法院最终采纳了姚春海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被告限期向四家关联企业返还任职期间截留结余资金(上百万),并承担半数审计服务费(数万元),大部分诉讼费用也由败诉方被告承担。
原告A与某地产分公司(被告A)长期存在资金往来合作,被告A向原告A借入大额款项,原告A还通过债权受让取得对被告A的一笔推广费债权。双方协商以房抵债,之后原告A将抵债房产对外转售,被告A仅划转部分房款,剩余部分因房产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留存无法即时拨付,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款项权属。但被告方迟迟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权益受损,遂委托姚春海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姚春海律师系统归集借款转账凭证、债权转让合同、对账单据、以房抵债协议、后续补充确认协议、房产认购资料等全套证据链条,梳理债权形成、抵债履约、房款分配、欠款确认全流程事实,固定全部书面履约凭证。法院全面采信了姚春海律师提交的证据,判令地产分公司限期向原告A支付剩余欠款(数十万元),地产总公司对分公司无力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两名被告全额承担。
另外,从事成品油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原告A)与三名自然人合作开展油品供货业务,三名被告收到货品后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经多次沟通仍拖延付款,出现消极履约、财产转移风险。原告委托姚春海律师处理本案,律师全面梳理证据材料,研判案件保全可行性,确定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方式提前管控对方名下资产。法院依法出具保全民事裁定,冻结三名被告名下资金账户,查封、扣押同等价值动产、不动产资产,成功锁定涉案对应标的资产。
姚春海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处理了多起案件,凭借专业能力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优结果”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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