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理到律所主任的蜕变
2011年,李敏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在北京大乾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在这段时间里,她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为日后的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李敏成为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开启了独立执业的生涯。此后,她不断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处理过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多种类型的案件。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她先后在江西瀛畅律师事务所、江西鹏景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执行主任等职务。2026年3月至今,李敏成为江西法烁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在这个过程中,她逐渐发现保险等民商事领域案件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也看到了其中的机遇,开始聚焦于这些领域。
聚焦保险纠纷领域
在处理众多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李敏接触到了大量的保险纠纷案件。她发现,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往往比较复杂,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争议也比较多。而且,很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并不充分,容易在理赔时产生纠纷。李敏意识到,保险纠纷领域需要专业的律师来为投保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开始深入研究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积累了丰富的保险纠纷案件处理经验。
保险纠纷二审实战
某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因保险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旅游中意外摔伤致九级伤残,通过旅游公司投保了意外险。被上诉人委托李敏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审中,李敏律师就指出保险合同中的“比例赔付”条款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未就该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依法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干元。
二审中,保险公司补充提交了电子保单。李敏律师迅速对该电子保单进行分析,投保人主体资格、保单内容缺失等角度进行有力驳斥。她指出,保险公司通过网络投保流程中缺少对免责条款的询问及确认页面,未附加条款具体内容,未对比例赔付的概念、内容和法律后果进行说明,且电子保单无法证明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和解释至关重要。李敏律师凭借对保险法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敏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上诉人在伤残九级的情况下,获得意外残疾给付保险金上限及医疗费用补偿,合计近某万元,避免了因保险公司主张的比例赔付而可能被大幅扣减的风险。
深耕保险纠纷领域
此后,李敏律师将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和策略进一步完善,继续在保险等民商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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