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执行的人能不能去提出申诉
1.被执行人有申诉权利。执行时,若觉得执行行为违法,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就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
2.若对生效裁判有异议,可走审判监督程序申诉,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不影响判决、裁定执行。
3.申诉要在法定期限内,有新证据等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形,才可能启动再审。
二、被执行的人能不能用现金支付
被执行人可现金付执行款。
执行时,被执行人有义务按生效文书履行。若选现金支付,要把足额现金交给执行法院或申请执行人。
法院会接收、清点和记录现金,确保支付真实准确。
被执行人也可用转账、交付财产等方式履行。若拒绝或拖延,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等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三、被执行的人是否可进行申诉
1.被执行人可申诉。执行中,若觉得执行行为违法,能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书面异议。
2.法院审查书面异议,理由成立就撤销或改正裁定,不成立则驳回。
3.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认为原判决、裁定有误,可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符合条件法院启动再审。
5.被执行后,被执行人能通过法定程序申诉维权。
当探讨被执行的人能不能去提出申诉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被执行的人提出申诉后,若申诉成功,执行程序可能会中止,执行结果也可能会有改变。但申诉也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且申诉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提供至关重要,若证据不足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如果你对被执行后申诉的具体流程、申诉期限等还有疑问,或者正面临被执行且想申诉的情况,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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