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庭审
原告方率先提交车辆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购车款支付凭证等证据。谭冬律师协助整理这些证据,将其整齐摆放在桌上,方便法官查看。原告方指出,被告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
被告则辩称,出售车辆时已告知原告自己并非原车主,且提出过户无需其负责,原告已表示同意。同时,车辆因当地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转让过户,原车主现拒绝配合过户还要求额外费用。被告律师将相关的聊天记录和说明材料呈递给法官。
谭冬律师当庭对被告的说法进行反驳,指出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被告有协助过户的义务。法官仔细查看双方证据,不时询问双方细节,表情严肃认真。
在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中,庭审进入证据交换阶段。原告林某方提交两份欠条及垫资施工的相关证据。谭冬律师与张律师共同参与证据梳理和文书准备工作,将证据按顺序排列,清晰地展示给法庭。
被告陈X虽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但辩称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双方存在项目分红约定。被告律师提交相关工程资料和分红协议等证据。
谭冬律师对被告证据进行质证,强调欠条的明确约定。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随后,法官详细核查两份欠条的签订背景和内容,试图理清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庭审中,法庭调查阶段,原告甲公司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主张二被告未足额支付工程款。谭冬律师作为二被告特别授权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微信聊天记录、付款说明等证据,主张二被告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
双方在法庭上就合同关系效力、工程价款认定、利息主张是否支持、工程款承担责任主体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谭冬律师思路清晰,有条理地阐述观点,指出原告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缺乏依据。
法官对案件关键事实进行调查发问,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均如实陈述。辩论结束后,法官释明可通过共同协商测量结算或鉴定方式确认工程价款,双方均表示同意。
谭冬律师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参与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与经济纠纷。此外,谭冬律师还拥有丰富的政企服务经验,为宜昌某城发公司、宜昌市某县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还曾应邀为顾问单位做专题授课,在法律界颇具影响力。此次庭审中,谭冬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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