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到执业:法律之路的起点
2012年10月,陈颖开始了律师行业的实习生涯,2014年5月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初入行业,陈颖接触到了各类案件,在不断地实践中积累经验。这段经历让陈颖意识到,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有着广阔的探索空间,也让她决心在这两个领域深耕下去。作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她不仅具备律师代理案件的实务视角,还能争议解决和裁判思维的角度分析案件风险。
聚焦专长:刑事与建工领域的探索
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陈颖发现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两个领域存在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刑事辩护中,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需要严谨的证据分析和精准的法律适用;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关乎建筑企业的利益和发展,其中的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环节容易引发争议。于是,陈颖开始聚焦这两个擅长领域,不断深入研究,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她曾参与李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一案辩护,成功为委托人取得轻处罚的结果,这也更加坚定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信心。
实战检验:驳回“超付工程款”诉求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要求其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在建工案件中,合同关系和实际施工情况是关键。陈颖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指出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系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陈颖进一步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颖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
领域沉淀:持续深耕刑事与建工
此后,陈颖律师继续在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不断探索和实践,将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总结和完善,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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