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刑案批捕难题
在早期办理刑事案件时,娄朋威律师发现,对于有犯罪前科的当事人,办案机关往往容易形成主观不利印象,这大大提升了不予批捕和取保候审的难度。而且当案件涉及多地时,异地办案信息互通不便,家属异地沟通成本高。同时,刑事拘留的37天是批捕的关键窗口期,一旦批捕,当事人大概率会长期羁押。此外,家属在面对变故时身心俱疲、情绪焦虑,也不利于案件信息的梳理对接。
试错:多种辩护方式尝试
为了解决这些痛点,娄朋威律师尝试过多种方式。一开始,他在会见当事人时只是简单了解案件情况,未能深入挖掘案件疑点,导致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不高。后来,他尝试在提交法律文书时,只是泛泛而谈,没有针对性地破除办案人员基于前科产生的主观偏见,效果也不理想。
固定动作:37天黄金辩护流程
经过不断尝试和总结,娄朋威律师固定了一套37天黄金辩护流程。受托当日,他会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安抚其低落情绪,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仔细区分前罪与本案的法律关系。同时,他会同步远程对接湖北家属,稳定家属情绪。在拘留前30天,他会先后五次会见当事人,深挖案件疑点。率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若公安驳回申请,立刻将辩护重点转向审查批捕阶段。公安提请批捕后,他会迅速对接承办检察官,当面阐述证据瑕疵,提交书面不予批捕意见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文书,着重破除办案人员基于前科产生的主观偏见,从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多角度论证不宜逮捕。
最新案例:成功争取不予批捕
2026年4月晚间,湖北当事人家属紧急致电娄朋威律师。当事人服刑四年刑满释放,全家从服刑地乘高铁抵达湖北高XX时,被河南扶沟、湖北两地警方当场抓获,羁押于河南扶沟县看守所。家属经人引荐找到娄朋威律师,次日签署委托手续。娄朋威律师受托后,按照37天黄金辩护流程展开工作。他多次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发现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事实不清、疑点较多,达不到逮捕法定标准。他还指出当事人过往判决与本案涉案事实无关,不能以前科作为批捕依据,且当事人刚刑满返乡,家属具备担保条件,无逃跑、串供等社会危险性。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时,他当面阐述证据瑕疵,提交书面意见。最终,在刑事拘留第38日,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律师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家属连夜包车赶赴河南,当日傍晚六点当事人顺利走出看守所获释,如期归家照料家人、陪伴弟弟备考。
娄朋威律师,法学本科学历,现任职于河南沐谦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他凭借这套37天黄金辩护流程,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此后在多起类似案件中,他都沿用这一流程,帮助当事人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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