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纠纷被处理时,合同相对性的认定常常是关键问题,一旦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就容易引发争议。杨丹慧律师,作为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9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在面对这类纠纷被处理时,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
杨丹慧律师处理此类案件的方法主要有三步。第一步是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双方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对接人员信息等,这些证据能够还原整个交易过程。第二步是仔细梳理证据,从中找出能够证明实际履行主体的关键信息。第三步是根据梳理结果,精准确定答辩方向,向法庭清晰揭示真实的交易关系。
在一个实际案例中,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主张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
杨丹慧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全面收集证据的工作。她收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同时,还收集了付款记录和对接人员信息等。接着,她仔细梳理这些证据,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最后,她根据梳理结果,精准确定了答辩方向,向法庭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
在法庭上,杨丹慧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成功说服了法官。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杨丹慧律师不仅在这一个案件中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在其他案件中也同样出色。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她代理原告宋XX起诉离婚,针对被告沉迷赌博、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核心事实进行了主张和举证,还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结合子女长期随原告生活的现状,提出了合理的抚养方案,协助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使委托人成功脱离不幸婚姻,并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在损害赔偿案件中,她代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受害者家属),针对上诉人提出的“无偿帮工”、“责任比例过高”等上诉理由,坚持一审观点,强调陈XX无证违规操作叉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过错明显,一审法院在划分责任时已综合考虑了各方过错,比例适当,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在门窗定制安装承揽合同货款及反诉违约金纠纷案中,她在一审、二审中代理原告(承揽方),通过合同、对账单、发票等证据固化了欠款事实,并就质保金部分作出了准确的法律判断,针对对方的反诉,成功论证了因定作人变更规格导致交货期合理顺延,且对方在对账时未提异议,视为对履约状况的认可,最终法院全部支持了支付货款的请求,并完全驳回了对方的违约金反诉请求。
此后,杨丹慧律师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处理时,都沿用了这一流程,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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