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B于2021年12月24日因腹胀就医,在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肝大、腹腔积液。随后,患者前往哈尔滨某医院住院治疗10天,入院诊断为肝损伤,出院时被诊断为急性肝功能衰竭、门静脉海绵样变等。出院后,患者辗转多地医院求治,但因病情严重已无法进行肝移植,最终于2022年1月13日在家中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院方协商赔偿未果后,委托姚凤东律师提起诉讼。姚凤东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尤其擅长医疗损害纠纷案件。
诉讼中,经患方申请,法院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对患者B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姚凤东律师所在的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位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马路98号,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2302202310682268,他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扎根法律实务一线。
在这起案件中,核心争议焦点众多。首先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院方主张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姚凤东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避免了大额赔偿被剔除。其次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法院按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且年赔偿总额未超过法定上限,合法有效。最后是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法院认定精神抚慰金不按过错比例折减,综合考虑丧子之痛等严重精神损害,全额支持5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041,919.5元,同时院方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院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75元由院方负担。
姚凤东律师在本案中的工作可圈可点。他全面梳理跨省就诊证据,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律师系统整理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他还成功启动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在二审中,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特别是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遭遇医疗纠纷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在选择律师时,要关注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领域,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共同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