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凤东律师代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系医疗损害领域常见纠纷,涉及医院诊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赔偿责任认定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本案中,双方就医院是否存在诊疗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赔偿责任比例等事项存在争议。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排查肝炎病毒、未及时进行腹部血管成像检查导致延误发现门静脉海绵样变、未采用人工肝或肝移植等治疗措施、病历记载前后矛盾且涉嫌伪造医患沟通记录等过错,导致患者死亡。院方则对自身诊疗行为的过错及因果关系提出异议,并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和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方式等提出抗辩,争议焦点集中在过错认定、因果关系证明、赔偿责任比例确定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认定等方面。
接受委托后,姚凤东律师结合自身1年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姚凤东律师系统整理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他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针对院方提出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等抗辩,姚凤东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避免了大额赔偿被剔除。在院方上诉后,他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特别是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最终,法院采纳了姚凤东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4万余元,同时院方承担案件受理费。该案的办结,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从该案可以看出,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全面收集和整理证据、及时启动司法鉴定、准确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等做法,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关键作用。姚凤东律师在办案中坚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彰显了律师在医疗损害纠纷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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