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上,“工地张X”向某XX筑器材公司下单增供钢笆网,器材公司供货并开具发票后,XX材公司却拖欠剩余货款。这一情形让案件陷入困境,因为双方第二笔交易未签署正式纸质盖章合同,所有下单指令都来自“工地张X”的微信账号,XX材公司很可能辩称该人员非公司员工,以此规避还款责任。
邹鹏鹏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让她有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缜密的法律思维。面对这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她深知案件核心难点在于“工地张X”的行为是否对XX材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邹鹏鹏开始细致梳理涉及两笔交易的所有微信记录、付款流水、增值税发票以及收料单。她对比两笔交易中下单人员的一致性、付款路径的同一性,成功构建了“行为推定合意”的完整证据闭环。从2018年执业至今,她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这些经验让她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游刃有余。
同时,邹鹏鹏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在第一笔交易中,“工地张X”代表被告下单,被告随后付款;第二笔交易以同样方式操作。基于前期交易习惯,器材公司有理由相信该人员代表XX材公司,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邹鹏鹏成功论证了原告作为守约方在交易中的“善意无过失”,使得被告试图通过“人员身份不明”来逃避债务的策略失效。
最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无完整纸质合同,但通过微信下单、开票、支付首笔款项的行为,足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工地张X”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相关法律后果应由XX材公司承担。器材公司已依约履行交付义务,XX材公司未支付余款显属违约。法院最终判令XX材公司支付器材公司欠付货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除了这起案件,邹鹏鹏还处理过不少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在某股权转让与两百万债务纠纷案中,她通过细致梳理资产证明,精准论证案涉股权无实际价值,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委托人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在隧道爆破致房损恢复原状纠纷案中,她从法律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层面充分举证,让法院终审驳回原告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合理平衡了各方权益。
在直播带货保底变“泡沫”的案件中,2021年9月,A品牌运营公司与XX公司签订《产品推广合作协议》,XX公司承诺保底销售额达195万元,收取66.95万元服务费后,实际销售总额仅48,789.53元,且仅退还5万元,剩余60余万元拖延不付。邹鹏鹏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证据,重点提取XX公司在微信聊天中对销售数据的默认、对退款承诺的自认。在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下,凭借严密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事实完整呈现。最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令XX公司退还服务费603,236.82元,支付逾期退款违约金,并赔偿律师费30,000元。
邹鹏鹏始终以维护委托人权益为核心,秉持“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未来,她将继续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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