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先生在安徽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时不幸因工受伤,这原本就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雪上加霜的是,涉及工伤待遇赔偿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时,两家关联公司(安徽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安徽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相互推诿,赵先生的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
赵先生受伤后,本以为按照规定能顺利拿到应有的赔偿和补偿。但现实却让他陷入了困境,两家公司在赔偿问题上踢起了皮球,这让赵先生既困惑又无助。他多次尝试与公司沟通,希望能解决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悬而未决,赵先生的生活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就在赵先生感到绝望的时候,他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朋友告诉赵先生,陈步青律师在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一定能帮他解决问题。
赵先生找到陈步青律师后,陈律师仔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他深知关联公司相互推诿是劳动者维权的常见难题,于是制定了“锁定主体、连带责任、分期支付+违约金保障”的诉讼策略。在证据准备阶段,陈律师系统梳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期间沟通记录等材料。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敏锐地发现两家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相同,且均在南京市江宁区有项目地,这为主张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事实基础。
在仲裁庭上,陈步青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他与两被申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向对方阐明进入裁决程序不仅耗时久,还可能面临多项不利裁决。同时,从诉讼成本、企业声誉等角度分析了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
在调解方案设计上,陈律师创造性地提出了三重保障机制。第一重保障明确由被申请人一支付调解款,被申请人二承担连带责任,杜绝了关联公司相互推诿的可能;第二重保障采用分期支付与加速到期的方式,避免了“一期逾期、后续无望”的风险;第三重保障设置了5000元违约金,增加了违约成本,确保调解协议能够顺利履行。
最终,在南京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一安徽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分两次支付申请人赵先生调解款共计96000元,若任一期逾期未支付,赵先生可要求余款一并支付,另被申请人一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被申请人二安徽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赵先生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再无争议,劳动关系相关权利义务一次性了结。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赵先生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陈步青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遇到工伤问题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遇到关联公司推诿责任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时,在签订调解协议等相关文件时,要明确各方责任和保障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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