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瓦工工作多年的张师傅。他经人邀约,为一家酒店的装修项目提供瓦工施工服务,采用包工包料的模式。起初,项目进展顺利,张师傅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前几个月,合作双方相处融洽,工程款也能正常支付一部分。张师傅一直觉得,只要自己把活干好,钱肯定能顺利拿到手。
但到了工程结算阶段,问题出现了。对方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经初步结算,还欠张师傅9万元。后来,有位案外人帮忙垫付了2万元。可即便如此,剩余的款项还是没了下文。张师傅多次催要,却与欠款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案外人的调解下,三方共同核算后约定剩余欠款为5.5万元,欠款方承诺会分期支付。然而,到了约定的时间,欠款方却拒不履行承诺。张师傅陷入了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要回自己应得的工程款,心里又着急又无奈。
就在张师傅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从朋友那里听说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朋友说曹方律师从2023年执业至今,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工程款追讨这类案件。张师傅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了曹方律师。曹方律师在了解了案件情况后,指出关键在于收集有力证据来证明欠款方的付款责任。他的这一观点让张师傅看到了希望,于是当场决定委托曹方律师代理此案。
曹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作为一名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主办律师,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材料。针对案件的三个核心争议焦点,他逐一展开调查。收集原告与欠款方的结算确认单、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欠款方全程与原告对接施工事宜、进行工程款结算并实际支付过部分工程款,其作为合同相对方,理应承担付款责任;梳理三方核算过程的相关证据,证实双方在对账时已就施工质量纠纷扣减1万元工程款,欠款方在扣减后已对剩余欠款金额予以认可,现再以质量问题、工期延误拒付无事实依据;调取案外人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案外人明确表示其支付的2万元为垫付性质,并无加入案涉债务的意思表示,不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欠款方到庭应诉并提出各种抗辩意见,垫付欠款的案外人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曹方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举证质证,就争议焦点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充分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对曹方律师的全部诉讼主张均予以采纳,依法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令欠款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5000元;驳回原告对垫付案外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87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70元,均由欠款方全额承担。张师傅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充分的司法支持与保障。
这个案例提醒广大读者,在进行工程合作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结算单、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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