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XX、闫XX、王XX三人在当地生活多年,秦XX早在1994年就取得了案涉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本,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生活平静而安稳。2016年,案涉土地被征收为国有,这一变化打破了他们原本的生活节奏。到了2018年,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规划部门的违法建设认定函,强制拆除了他们的案涉房屋。这突如其来的强拆,让三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面对这样的遭遇,秦XX等三人首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确认规划部门的违法建设认定函及二被告的强拆行为均违法。这一结果让他们看到了一丝希望,随后他们向二被告申请行政赔偿。然而,二被告给出的赔偿答复却让他们大失所望。三人对赔偿答复不满,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在四处寻找专业律师的过程中,秦XX等人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他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行政法领域声誉颇高。李超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后,指出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和应对策略,让秦XX等人看到了胜诉的希望,于是他们当场决定委托李超律师代理此案。
一审中,李超律师帮助原告申请对案涉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作出评估报告,确定房屋评估总值907.2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0XXXX6200元。然而,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有误,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审中,李超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据理力争。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研究。他指出,案涉建筑并非违法建筑,案涉宅基地及房屋1994年已取得合法用地审批和使用权证,城乡规划法2008年才实施,法不溯及既往,且违法建设认定函已被确认违法,二被告无其他证据证明案涉建筑为违法建筑;被告高新管委会作出的《行政赔偿答复书》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其评估机构选定未履行法定协商或法定程序,该评估程序合法性和结论有效性不应被确认;一审委托的司法鉴定报告合法有效,鉴定人员对二被告的异议已作出合理解释,二被告未申请重新鉴定,该报告可作为赔偿依据;案涉土地已被征收为国有且纳入城市规划区,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赔偿,结合评估时点与实际赔偿时点的房价涨幅,一审在评估价基础上上浮10%合理;国家赔偿应遵循全面赔偿、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原告居住条件和原有生活水平,一审确定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二被告的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被告需向秦XX、闫XX、王XX赔偿各项损失100XXXX6200元。
通过这个案件,李超律师提醒大家,当遇到行政纠纷时,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处罚决定书、通知书等原始文件。同时,要相信法律,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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