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销合同引发了一场合同纠纷诉讼。原告某金属公司起诉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某某,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
接案第1天,杨丹慧律师便开始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她查阅了购销合同,发现争议交易发生在合同签订数月后。随后,她又对双方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进行梳理,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
准备阶段,杨丹慧律师多次与被告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她还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收集了更多能够证明真实交易相对方的证据。接案第5天,杨丹慧律师确定了精准的答辩方向,即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
庭审中,杨丹慧律师向法庭展示了收集到的证据,并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她指出,虽然购销合同是原告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的,但实际交易是与案外人揭某某进行的,原告对此是明知的。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贸易公司及伍某某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结案后,杨丹慧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在合同纠纷中,准确认定合同相对性至关重要。”这次经历让杨丹慧律师在后续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更加注重对合同履行过程证据的收集和梳理,以准确揭示真实的交易关系。
杨丹慧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在婚姻家庭、刑事、欠款纠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现任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曾担任多个行政单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除了上述合同事务案件,杨丹慧律师还办理过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建设工程纠纷等多类案件。在损害赔偿案件中,她成功维护了一审的胜诉成果;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她协助委托人成功离婚并获得抚养权;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她帮助原告追回货款并驳回了对方的违约金反诉请求。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杨丹慧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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