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梦是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也是衡水市律师协会京津冀协调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专精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等与公司企业相关的案件。下面为大家还原一场她参与的债权转让+民间借贷案庭审中的精彩对抗。
原告A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合法受让第三人对被告A、B、C享有的到期借款债权。被告方在庭审中开始否认借贷关系,抗辩无借款事实、无转账凭证、债权转让不成立。任梦律师坐在原告代理席,表情镇定,她将面前整理好的资料又仔细翻看了一遍。这些资料包含多年交易流水、收款收据、欠款明细单、工商登记信息、债权转让通知等证据。
任梦律师站起身,双手将整理好的证据依次呈递给法官。法官接过证据,开始逐页翻阅。任梦律师随后向法官展示交易流水和收款收据,指出这些虽无书面借条,但结合双方长期交易习惯,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此时,被告方律师眉头紧皱,开始在自己的资料中快速查找相关内容。
任梦律师进一步阐述,强调收款收据、转账记录、结算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被告方律师站起来,试图反驳,他在桌上拿起文件向法官示意,但任梦律师迅速回应,结合工商登记信息,证明被告A公司与已注销的某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被告A、B系已注销公司股东,被告C系关联公司,三被告人格混同、已注销公司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法官认真倾听,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
任梦律师又提出主张利息及诉讼保全担保费应由被告承担。被告方律师再次起身,表情有些焦急,他在资料中翻找相关法律条文,但显得有些慌乱。任梦律师则有条不紊地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法律论证。
法官听完双方陈述后,宣布暂时休庭,对证据和双方观点进行进一步研究。任梦律师整理好桌上的资料,自信地与原告交流着庭审情况。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B、C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二十余万元及利息,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诉讼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三被告负担,原告债权全额实现。任梦律师凭借的事实厘清、完善的证据补强、合理的追责范围扩大,全方位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在这场庭审中,任梦律师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践行着做有温度的律师的执业理念。她不仅在校园普法中积极传播法治精神,在法庭上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2026年3月,她荣获“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曾担任衡水交通广播电台“说法频道”普法律师,这些荣誉和经历都见证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不断成长和卓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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